药厂:广告是 代理商 的个人行为 【关注焦点:五搭配 学志玲凹凸穿牛仔】
昨日,记者看到该治疗高血压药品 的广告,内容主要是 介绍有关高血压病 的知识及该药品问世情况. 据冯女士 的委托律师何佳林介绍,该药品广告除涉嫌虚假外,还涉嫌侵犯冯女士母亲 的肖像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冯母虽然去世,但她 的肖像权可以继承给她 的子女. 同时,«广告法»第25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 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 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名义.形象 的,应当取得其监护人 的书面同意”. 【健康导读:为何老想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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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律师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到,该药品 的生产厂家为珠海某药业公司,[在]四川有代理商. 何律师曾拨通四川代理商 的电话,双方约好见面,但代理商次日把手机关,再也没联系上. 何律师又致电珠海 的厂家,对方对索赔 一事不置可否,表示他们并不知道此事,广告是 四川代理商 的个人行为. 对此,冯女士决定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