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 的藩篱是 歧视性政策 的温床
3年前,新疆户口 的王女士与京籍男友结婚,未婚先孕[在]北京生子. 根据相关规定,孩子3岁后可随父办理北京户口. 但今年[在]办理孩子进京户口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必须到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检验中心做亲子鉴定. 相信不少“局外人”对这则消息会感到不解. 据有关规定,对儿童进 行户口登记时,证明孩子身份 的法定文件是 由医疗卫生机构作出 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作为“人生第 一证”,它是 证明孩子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 的法定医学证明. 因此,只要王女士[在]办理孩子 的户口登记时,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就无需再进行包括dna鉴定[在]内 的“二次证明”. 据介绍,要求未婚先孕者做亲子鉴定,是 为防止 一些人将他人子女冒充自己“未婚先孕” 的私生子女入户,避免有人钻政策 的空子. 但是 ,这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存[在]诸多问题:其 一,这种做法涉嫌违法. 它无法从现有法律中找到任何依据. 其二,涉嫌对外来人群 的歧视. 比如果说,外来 的“未婚先孕”者可能钻政策 的空子,其实所有孩子 的出生证明都可能通过医院而作弊,难道让所有父母[在]为孩子入户时都做dna鉴定吗? 其三,损害政府信誉. 国家卫生部门授权相关医疗健康机构填写 的孩子出生证明,户口登记部门对孩子父亲身份怀疑,实际上是 对国家授权 的另 一个部门——医疗卫生部门 的怀疑. 这种怀疑[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必要,也会 一定程度地使政府权威蒙受损失. 即便这种怀疑有道理,也应该是 两个部门之间 的调查对证,公民只有配合调查 的义务,没有自己寻找证据来判断政府部门工作 的责任. 现[在],政府部门 的工作失误由公民个人承担其代价,只能使政府威信受损. 其四,无端给公民增加负担. 据报道说, 一个dna鉴定要36百元,这个花费是 相当高 的,那么这个成本究竟应该谁来承担?执法部门怀疑公民钻政策空子,而公民已经提供合法 的身份证明....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