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汇)3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 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在]总则中提出,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 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条例»要求[在]公共场所须发售安全套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吸毒人群 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兰州市性病监测中心主任李莹表示,艾滋病作为 一种危害性极大 的传染病,没有特殊药物.疫苗,只能采取行之有效 的方法实行全民预防. 但同时,推广安全套以及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美沙酮维持治疗等预防措施,又都比较敏感,不容易[在]公众间.政府各部门间形成共识. 此«条例» 的出台必将使艾滋病防治走上法制化轨道. 更多 的人则希望,随着«条例» 的出台,为艾滋病病人 的生活添上 一抹亮丽 的色彩. 【关注焦点:卫生部:二季度中毒死亡人比一季度增93.】
这些天来,省艾滋病防治中心主任王春道津津乐道 的话题莫过于«艾滋病防治条例» 的出台实施. 3月1日,他告诉记者,这是 艾滋病防治过程中 的 一件大事. 以后艾滋病防治,多个部门奉行 的将不是 行政命令,而是 必须履行 的法律责任. 【健康导读:什么样的情况适合手术治疗?】
医院不得拒诊艾滋病人 【扩展阅读:干洗的衣服能马上穿吗】
■政策解读
一年前,刘燕(化名)因患腹部肌瘤入住某大型省直医院. 本是 个小手术,刘燕却隐隐不安,很快这种情绪 的不安化为现实 的无奈. 刚刚取到血液化验结果 的主治医生“全副武装”,并[在]门外招手唤回正[在]病房巡查 的护士,“快,让她转院!”几乎是 命令,语调严肃而紧张. 刘燕竖着耳朵听到 的这句话让她辛酸不已,很快病房 一片清净,所有 的陪员与病友都没踪影;而门外探进很多脑袋,指指画画……半小时后,闻讯赶来 的省疾控中心 的专家安慰着刘燕,又与医院积极协调. 终于,风波化解,[在]省疾控专家 的全程陪同.指导下,刘燕 的肌瘤得以摘除. 这样 的尴尬[在]今年3月1日以前可能随时发生,只因为她是 位hiv感染者.
省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专家席沧海平均每平均每谈起此类事情,心情还是 难以平静. 作为专家,他谈 的最多 的并不是 专业 的防治新进展.新研究,而是 最应普及 的防御手段——面对艾滋病病人或者病毒感染者时,多数人 的选择只是 “匆匆逃离”,人们内心深处那种根深蒂固 的恐惧与焦虑使其无法接受艾滋病,无法正视艾滋病病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