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这次专项治理 的重点是 解决公益性强.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 的问题. 主要是 :医疗机构 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 的财物或者回扣 的行为;医疗机构 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 的财物或者提成 的行为;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 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比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 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 的财物 的行为;卫生.中医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与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与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 的财物 的行为. 同时,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 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凡列入“黑名单” 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 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健康导读:挂号费价格双轨制是典型计划经济体制做法】
中新网4月27日电据中国卫生部消息,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 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从2百6年第二季度开始,各医疗机构要对2百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 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主要分为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下一页